深圳住房保障署公示2573位領軍人才 將獲住房補貼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5月16日發(fā)布公告稱,新一批次的領軍人才名單進入公示階段,共有2573位符合住房補貼發(fā)放條件的領軍人才將獲得住房補貼。
對領軍人才給予住房補貼始自2015年《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的相關安排。其中,住房補貼分5年發(fā)放,按人才后備級、地方級、國家級的不同級別,設定了45萬元—75萬元不同的政府補貼額度;租房補貼則按月發(fā)放,同樣按不同級別,設定了每月2560元—4800元的不同補貼額度。迄今為止,已共有3000余領軍人才領取了住房補貼。由于補貼是持續(xù)發(fā)放,此次公示的名單中,有不少人才在持續(xù)領取補貼之列。
申請購房補貼的人才應同時符合下面的條件: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領軍人才,而且人才證書仍在有效期內;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申請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yōu)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申請人(配偶)已在本市擁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本市擁有不超過一套商品住房;地方級和后備級領軍人才須具有深圳戶籍。
租房補貼申請人除需符合上述1、2、3項條件外,還需同時符合未租住過免租金住房、未擁有商品住房的條件。2015年后新受理的,申請人還應當符合上述第5項條件。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醒,如果申請人的人才證書即將到期,但仍符合補貼發(fā)放條件,需抓緊時間到深圳市人社局申請期末評估,評估合格后可以申請續(xù)發(fā)。合格申請人如離開現(xiàn)有單位,住房補貼將在離職的當月停發(fā),但在新的工作單位可以申請續(xù)發(fā)補貼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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