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塘朗段公租房12月底交付 網(wǎng)上認租7月27日開始
位于南山區(qū)留仙大道南側的地鐵塘朗車輛段上蓋保障房——朗麓家園,將于7月下旬面向在冊輪候人公開配租,輪候人需在7月27日至8月26日完成網(wǎng)上認租。
據(jù)介紹,朗麓家園為地鐵塘朗車輛段上蓋保障房,位于南山區(qū)留仙大道南側,預計2015年12月底前交付使用。該項目總房源3825套,其中2559套面向社會配租,1260套定向配租,6套預留作為維保用房。
社會配租對象是指公共租賃住房在冊輪候人,面向在冊輪候人配租房源為:2559套房源中,單身公寓227套(建筑面積33㎡左右)、一房一廳622套(建筑面積40㎡左右)、兩房一廳1566套(建筑面積55㎡左右)、兩房兩廳144套(建筑面積75㎡左右)。上述房源主要分布在1至12棟、兩房兩廳戶型分布在15至17棟。
以在冊輪候人符合條件的家庭人口數(shù)配置房源面積。1-2人家庭可選單身公寓和一房一廳;2-4人家庭可選一房一廳和兩房一廳;5人及以上家庭可選兩房兩廳。
定向配租對象是指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的高層次專業(yè)人才、深圳市人才安居重點企事業(yè)單位名錄中的企事業(yè)單位和經(jīng)市政府批準的企事業(yè)單位。定向配租房源為:1260套房源中,三房兩廳1020套(建筑面積85-90㎡左右)、四房兩廳240套(建筑面積140㎡左右)。上述房源分布在1至17棟。
租金、物業(yè)管理費及太陽能熱水收費標準
(一)租金標準基準租金標準為23.1元/月·平方米;單套住房的具體租金,在基準租金基礎上,考慮樓層、朝向等因素修正確定。
(二)物業(yè)管理費標準物業(yè)管理費為2.88元/月·平方米;
(三)太陽能供水收費標準市有關部門正在核定太陽能熱水收費標準,具體收費標準以經(jīng)核定的價格為準,自實際使用開始計費。
重要提示
(一)朗麓家園1-12棟小高層太陽能全覆蓋,13棟13-25層,14樓13-26層,15-17棟12-25層覆蓋太陽能。該項目沒有配備空調(diào)、熱水器、燃氣灶具等家用器具。該項目位于地鐵5號線塘朗地鐵站旁,周邊公共交通及學校等配套尚未完善。南側和北側有交通主干道,交通噪音較大。
(二)認租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沒有本市戶籍的應當補交居住證,子女已成年且仍沒有本市戶籍的,不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三)根據(jù)《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與配租暫行辦法》規(guī)定,認租家庭排序到位選房但未選定住房,或者雖選定住房但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交付保證金并簽訂租賃合同達到三次的,退出輪候冊,原輪候排序作廢。仍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按照日常輪候規(guī)則再次提出輪候申請。
(四)因輪候人數(shù)眾多,房源配完即止,請申請家庭密切關注在我局和市租賃中心網(wǎng)站上發(fā)布的相關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時辦理認租、選房、簽約等事項。凡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nèi)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均視為自行放棄本次認租。
(五)本次認租受理截止后至簽訂租賃合同前,認租家庭住房、婚姻、計生、戶籍、人口等情況發(fā)生變化的,仍應當如實申報;如不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配租資格。
(六)申請人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無論在公示期間還是公示之后,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我局將依據(j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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