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拍貸奇葩兌付恐流產 股東應依據(jù)出資額擔責
據(jù)《證券日報》記者了解,投資人對此方案的態(tài)度目前形成兩派,但反對該兌付方案者居多。同時,還有投資人質疑三年期限是如何界定的。對于合拍貸的兌付方案,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任戰(zhàn)敏律師暗示,“法律沒有明確約束合拍貸兌付方案,但是并不代表該公司可以隨意制定兌付方案,應當遵循合同雙方意思暗示一致原則,投資人可以法律相關規(guī)定,主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6月8日,合拍貸發(fā)布公告稱,經哲輝金融統(tǒng)計,投資人總投資額為3.2186億元,投資人對應的總債權為3.3124億元,差額938萬元。合拍貸暗示,由于債權名目繁多、種類復雜,其涉及到固定資產投資、基金投資等,明細還在核實確認。
“2020年,再相會!”這是合拍貸QQ維權群的最新公告,寥寥幾個字透著許多無奈。
而逾期事件源起5月12日,張金如因涉嫌快鹿公司集資詐騙案件,被上海市長寧區(qū)公安局司法拘留并羈押,郭虹因擔心本身牽涉張金如案,遂于5月17日出走中國香港,并帶走了所有資金,數(shù)目不詳,但至少在1000萬元以上。隨后合拍貸創(chuàng)立危機處理懲罰小組,與郭虹溝通。但從5月21日開始,郭虹完全拒絕向公司支付任何資金并失聯(lián),導致合拍貸無法兌付,平臺停止運。
在5月22日逾期停業(yè)后,合拍貸經過1個月多的時間才拿出兌付方案。
6月21日,合拍貸再發(fā)公告,稱平臺接經偵口頭通知已經以不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隨后在6月30日,合拍貸發(fā)布兌付方案公告。但在大多投資人看來,合拍貸兌付方案根本沒步伐執(zhí)行,目的是拖延時間。
工商資料顯示,合拍貸隸屬于上海哲琿金融信息處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哲琿金融”),公司創(chuàng)立于2014年9月18日,注冊成本5000萬元人民幣,股東包羅郭虹、中國少數(shù)名族經濟文化開發(fā)總公司等。據(jù)悉,哲暉金融執(zhí)行董事兼法人代表郭虹,同時兼任總裁、財政總監(jiān);董事為張金如。郭虹與張金如為夫妻關系,實際控制并經營公司。
“合拍貸逾期本就因快鹿事件引起,至于合拍貸是否與快鹿集團有資金往來,或者利益輸送,目前還不得而知。”網貸天眼研究員鄭常懷對《證券日報》記者暗示。
據(jù)投資者維權負責人提供給本報記者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顯示,目前合拍貸涉及投資人3000余人,涉及金額近3.3億元。其中,投資人中投入金額最多的達1000萬元。“合拍貸是有限責任公司,在對外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債務問題,應當以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負擔有限責任,股東也應該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擔責任。”北京民商法研究會理事谷遼海律師對本報記者暗示。
今年5月22日,合拍貸發(fā)布公告稱,平臺已經呈現(xiàn)逾期,決定暫停運營。合拍貸暗示,創(chuàng)立三年來,一直是零逾期、零壞賬的良好運營記錄。逾期之后已經創(chuàng)立了應急小組,對現(xiàn)有資金、資產、債權、債務進行了封存盤整,對于投資人的本金暫停處理懲罰。數(shù)據(jù)顯示,截至2017年5月22日,合拍貸歷史累計成交量逾11億元,累計注冊人數(shù)26萬人。
而且,公告強調,如果差異意本方案,投資人應當自行催收債權,不再到場本方案。另外,本方案生效的條件包羅7月31日前完成債權登記工作。但據(jù)了解,截至目前并沒有投資人到場到本方案登記兌付工作。
此前,合拍貸還披露了第一批資產清單情況,包羅現(xiàn)金資產2570.22萬元,核實債權資產7381萬元,個人資產5550萬元,總計約1.55億元?!蹲C券日報》記者注意到,此資產清單中涉及2146.36萬元證券期貨資金,觸及了監(jiān)管紅線——P2P禁止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場外配資、期貨合約、布局化產物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風險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處事。
雖已立案但兌付仍艱難
“首先,方案至少需要90%投資人同意。據(jù)我所知,真正同意的投資人很少。其次,兌付方案稱需要哲琿金融及其全部股東書面同意本方案,全體股東必定包羅郭虹,但她已經逃走,怎么簽兌付方案?”有投資人對本報記者暗示。
6月30日,合拍貸發(fā)布兌付方案公告,投資人要么能在債權到期后6個月內兩次獲得50%兌付(第一次10%,第二次40%)。如果投資人不想有損失,需再等近3年時間。公告還明確,方案需滿足以下所有條件才氣生效:1.截止2017年7月31日完成債權人的債權登記工作;2.方案獲得持有債權本金90%的投資人同意;3.哲琿金融及其全部股東書面同意本方案;4.托管公司取得債權本金總額80%以上據(jù)以向債務人追討債務的債權憑證原件。
“法律上是否得到支持要看投資者的訴求是否有相關法律依據(jù),投資者的訴求必需有事實和理由存在,且需要相關證據(jù)證明”,任戰(zhàn)敏律師對記者暗示,維權需要收集大量的相關證據(jù)質料,以及需要支付訴訟費用,律師費等,本錢高,時間長。投資者如果想要合拍貸股東方負擔連帶責任,需要有證據(jù)證明該股東方有虛假出資、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等情形。
當初合拍貸上線,號稱是由上市公司持股、國企做配景,并聯(lián)合多家小額貸款機構、典當行、擔保機構、第三方支付機構等受國家監(jiān)管的金融機構,大多投資人都是看中合拍貸配景“可靠”才投資的。
實際控制人或卷入快鹿案
《證券日報》記者在維權群中看到,投資人在維權代表的領導下有條不紊地進行維權,分工明確,并在全國各省市展開了維權行動,且有專門人負責近日的維權布置。而大大都投資人認為合拍貸的事情,其股東方*ST運盛和郎基金及郎咸平父子應該負有連帶責任并寄希望于此。
鄭常懷認為,“如果能證明兩個股東挪用或占有投資人資金,那應當負擔全部還款責任。再者,如果能證明兩股東在平臺有借款,那應該擔負部門還款責任。”他同時暗示,“無論是e租寶還是快鹿集團,對投資人來說,一旦平臺出問題,兌付就變得遙遙無期。目前來看,平臺出臺兌付方案,沒有具體的制約辦法。此前,綠能寶兌付方案小組宣稱,30年內完成兌付,但即便如此,當初答理兌付的負責人也已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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