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供應4.5萬套保障房 能否改變深圳人住房觀念?
這是一組令人振奮的數(shù)據(jù)——2016年,深圳共開工和籌集保障房和人才安居房6.12萬套,實際供應4.2萬套,全部超額完成年度任務。2017年,深圳將更進一步,計劃新開工和籌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8萬套,供應4.5萬套,新年伊始,深圳已經(jīng)推出了人才住房2129套。
有心的朋友或許會發(fā)現(xiàn),身邊談論保障房的人越來越多了。這個春節(jié),甚至有一些深圳市民在朋友圈曬福利,高興地告訴大家自己住進了保障房。按照規(guī)劃,“十三五”期間,深圳新籌集建設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萬套,幾乎相當于特區(qū)成立30多年以來建設的政策性住房總和。大手筆的投入正贏來可喜的收獲,分配到保障房的深圳人越來越多了,就是這種收獲的顯現(xiàn)。
我們常說要讓“居者有其屋”,這里的“有”不一定是“擁有”,而是有地方住。即使是在紐約、東京等富裕的國際都市,擁有住房的人也不多,但國人根深蒂固的住房觀念卻一直是以買下為前提,這也是多年來房價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單純地講道理,往往會被認為是站著說話不腰疼,而保障房建設的提速卻在悄然間改變著這種頑固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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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能夠住進穩(wěn)定的居所,假如租金在可承受的范圍之內,又何必非要背負巨大的壓力去供一套商品房呢?事實上,一些住進保障房的市民,雖說小區(qū)環(huán)境和交通便利程度未必都能與商品房相媲美,但因為預期穩(wěn)定,壓力不大,反倒可以有更多的可能去改善和享受生活。
一些發(fā)達國家和地區(qū)的保障房制度各有特色。
比如我國香港,700多萬人口中約半數(shù)都住在這類政府資助的公營房屋里,其中租住公屋的人數(shù)為三成。以公屋為例,每月租金只為一般低收入家庭收入的一成左右。每個屋村都有配套的文娛康樂設施,球場、公園、診所、商場和商店街等。
很多香港人都在公屋長大,畢業(yè)后或許先幫父母搬去環(huán)境更好的公營房屋(例如居屋),然后自己再存錢搬去私家樓。
在新加坡,八成以上的公民住進了政府建造的“政府組屋”,其中,九成以上的居民擁有其房屋的產(chǎn)權,高收入家庭住的則是市場上購買的高檔商品房。
不同的國家和城市都有自己特殊的情況,具體到深圳,以租為主,租售結合,兼顧人才住房和普通保障房的模式,是比較合理務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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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正嘗試著將人才住房從保障性住房體系中分離出來,形成人才住房與保障性住房雙軌并行的公共住房體系。而在人才住房體系中,也分為租與售兩種,大部分還是以租為主,租售比例不低于6:4,租的比例甚至還會更高。去年9月,深圳市屬國有獨資公司——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團揭牌成立,該集團將成為千億級的人才安居房投融資、建設和收購平臺,如此的大手筆令各界矚目,也將進一步推動深圳保障房體系的完善和成熟。
一個健康成熟的住房體系應該是多元化的,既有充足的各類保障房兜底,又有不同層次的商品房可供選擇,在這樣的住房生態(tài)之下,人們對于房屋的認識才能扭轉,住房才能回歸居住的本質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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