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內澇需綜合應對多管齊下
對抗內澇需綜合應對多管齊下
水務專家認為國內大城市面臨七大內澇成因
近十年來,我國包括深圳在內的600多座城市中占有62%,都發(fā)生過不同程度的暴雨內澇。深圳市30多年來都很重視城市防洪工作,已初步建成防洪減災體系,但暴雨面前,城市依然多處遭受淹浸。
深圳市水務局教授級高級工程師陳筱云認為,國內城市有七大致澇原因需要受到重視,在深圳內澇不可避免的現(xiàn)狀下,要針對各種致災因素采取多種措施組合的綜合應對策略,城市排水要在原有 小排水 的基礎上增加 大排水 ,即在傳統(tǒng)的排除雨水設施基礎上,增加雨水滯留設施、加強排澇系統(tǒng)建設,從而形成兩套排水體系,真正形成城市內澇綜合防治體系。
城市內澇主客觀原因都存在
七大致澇原因中,一是氣候因素導致極端暴雨。隨著全球氣候變暖,水循環(huán)發(fā)生變化,大氣環(huán)流出現(xiàn)異常,極端暴雨天氣有增多增強的趨勢。我國最近十年總降雨量基本不變,但年際間降雨量差別很大,年內各月降雨很不均衡,這幾天急降暴雨,后幾天又可能烈日暴曬,暴雨或者干旱頻繁出現(xiàn),降雨次數(shù)減少了,但降雨強度增大了,澇災和旱災的可能性加大了。如 5·11 暴雨中,我市多項降雨記錄被打破。
二是城區(qū)排水工程設計標準偏低。由于歷史原因,我國城市排水工作曾經(jīng)參照蘇聯(lián)這個干燥寒冷國家,排水設施標準很低且不科學;國家對排水系統(tǒng)的設計標準多次提高,但相對歐美差距仍很大。而且城市排水是 小排水 的概念,通常只采用管道排除雨水,沒有考慮排澇?,F(xiàn)狀排水設施先天不足,而且改造困難。
三是城市滯調蓄水能力有限。在城市化的發(fā)展過程中,原有的魚塘、稻田和湖泊幾乎消失,城區(qū)水面率大幅降低,使城市滯蓄雨洪的能力急劇減弱;城市的小區(qū)、街道、路面,還有建筑物的屋面,都是不透水面積,幾乎失去滯留和滲透雨水的功能。
四是城市發(fā)展與水務建設不同步。我國城市普遍存在排水系統(tǒng)建設滯后的問題,城市在迅速發(fā)展、大規(guī)模建設,但卻沒能夠建設相適應的排水系統(tǒng)。
五是城市空間結構形態(tài)變化使發(fā)生內澇的風險增大。由于城市的發(fā)展和擴大,大部分河道已位于城市腹部成為內河。如果城市防洪體系不嚴密,防洪設施不配套,內河出口不設置防洪閘或排澇閘,那么,城市上游洪水經(jīng)外河注入城區(qū),加上城市范圍內的山洪或內河洪水泛濫,再加上城區(qū)超排水標準的暴雨形成的水體,致使城市大面積淹浸,導致嚴重內澇災害。
六是城市內澇防治無法可依,排澇建設嚴重滯后。目前國家規(guī)范體系中只承認城市防洪和排水系統(tǒng),缺乏城市排澇的規(guī)范和標準。
七是排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不健全,減災應急保障能力不足。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或個人侵占、破壞防洪排澇設施;地鐵施工堵塞或改變排水系統(tǒng);施工泥漿偷排導致排水管道多處堵塞。減災應急保障能力不足也導致內澇問題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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