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政策變遷史:回顧計生宣傳標語三十年
1957年2月,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上提出了,人類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計劃地增長。1973年,國務院成立了計劃生育領導小組。1980年黨中央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到今天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中國計劃生育政策變遷史是怎么樣?回顧計生宣傳標語三十年。
1980年黨中央以公開信形式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1982年黨的十二大把實行計劃生育確定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
中國人口計劃生育政策變遷史
1953年8月 政務院批準了衛(wèi)生部關于《避孕及人工流產(chǎn)法》。
1955年3月 中共中央發(fā)出了《關于控制人口問題的指示》。
1957年2月 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上提出了:“人類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計劃地增長。”當年,馬寅初提出了他對人口問題的主張,發(fā)表了“新人口論”。
1962年底 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fā)出《關于認真提倡計劃生育的指示》
1971年 國務院批轉(zhuǎn)了衛(wèi)生部、商業(yè)部、燃化部《關于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提出:除人口稀少的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和其他地區(qū)外,都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
1973年 國務院成立了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在計劃生育宣傳教育上,提出了“晚、稀、少”的口號。
1978年 中國共產(chǎn)黨十一屆三中全會把計劃生育提到國策的高度。
1979年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提出:“鼓勵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
1980年 中共中央提出:計劃生育要采取立法的、行政的、經(jīng)濟的措施,鼓勵只生育一個孩子。
1980年9月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新的《婚姻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1982年12月 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規(guī)定:“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相適應。”
本世紀初,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做出了一些調(diào)整。符合特殊情況者,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jīng)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可按人口計劃及間隔期規(guī)定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這其中就包括獨生子與獨生女結(jié)婚的情況。
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
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屆五中全會決定,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二胎全面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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