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如何辯護
律師如何辯護
不管出于什么考慮,律師必須介入,即使沒有律師代理,有些案件也要有指定,這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必要環(huán)節(jié)。
新京報:你曾說,“落馬高官案背后常常夾雜著權(quán)力的因素,律師若想要認真地辦,會面臨著一系列的難題和風險。”都有哪些“難題和風險”?
田文昌:當前的法治環(huán)境還不盡如人意,作為律師來說,最大的風險就是容易被誤解和報復,甚至有人把律師說成是貪腐官員的“幫兇”。其實這種說法犯了一個邏輯上的錯誤。為“落馬高官”辯護的律師,在審判前基本上和“落馬高官”都是不認識的,既然是犯罪后認識的,怎么能說是“幫兇”?
當然,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律師為“落馬高官”辯護,唯一可以選擇的就是盡職盡責。
新京報:你總結(jié)了“落馬高官”案的五大特點:敏感度高,容易受法外因素的干預——尤其是權(quán)力干預,取證難,案情復雜和律師風險大。既然這樣,為什么還會有那么多律師要為“落馬高官”辯護?
田文昌:律師為“落馬高官”辯護,總的來說,有兩個層面的因素,于公而言,從責任角度上說是推動法治進程,從職業(yè)角度來說也是職業(yè)生涯的歷練。當然,為“落馬高官”辯護也的確容易出名。
不管出于什么考慮,律師必須介入,即使沒有律師代理,有些案件也要有指定,這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必要環(huán)節(jié)。
新京報:據(jù)說陳良宇、陳希同等“落馬高官”都曾找你做辯護律師,你都給推了,為什么?
田文昌:作為我個人來說,并不是很愿意接高官的案子,可是找來的又非常多,確實也忙不過來。所以我接的很少。
至于選擇案子的主要傾向,我更注重能否體現(xiàn)作為律師的價值和作用。難度大、爭議大的案子,更能夠發(fā)揮律師的作用,也更需要律師。相比之下,我倒是更傾向于接這樣的案子。
信息首發(fā):不少“落馬高官”擔心被認為同黨對抗不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