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之子周濱一審被判18年并處罰金3.502億
A06版據新華社電 6月15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濱案進行公開宣判。
法院認定———被告人周濱和其父周永康共同利用周永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804.66萬元,數額特別巨大,系周永康受賄共犯,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周濱伙同他人,利用其父周永康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4億余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被告人周濱身為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違反國家規(guī)定,未經許可經營國家限制買賣的物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還構成非法經營罪。
同時認定,周濱具有自首、坦白、積極退贓、認罪悔罪等法定或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遂以其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9億元;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6億元;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502億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宣判后,周濱當庭表示,接受法院判決,不上訴。
案件審理過程中,司法機關充分保障了周濱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
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媒體記者等社會各界人士旁聽了宣判。
周永康之妻一審被判9年
據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6月8日披露,近日,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賈曉曄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認定被告人賈曉曄犯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贓款贓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賈曉曄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該判決已發(fā)生法律效力。
據了解,賈曉曄是周永康的妻子。
- 周永康薄熙來為何分別在天津、濟南被起訴?
- 周永康做了兩件好事 沒想到他自己從中受益
- 國師”曹永正:靠密友周永康空手掘金8.7億
- 周永康涉嫌受賄泄露國家秘密等被提起公訴
- 周永康簡歷 大老虎之子周濱簡歷 周永康落馬家庭背景曝光
- 周永康被指與薄熙來、徐才厚、令計劃案均有牽連
- 軍報剖周永康徐才厚案:自我放縱踐踏法紀
- 涉周永康案的大案要案所有線索逐一核查
- 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長期插手四川事務影響惡劣
- 本山影視基地周永康薄熙來等人照片消失
信息首發(fā):周永康之子周濱一審被判18年并處罰金3.502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