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汽車限購 6個月未使用指標2年內不能再申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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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汽車限購 6個月未使用指標2年內不能再申請
信息首發(fā):深圳汽車限購 6個月未使用指標2年內不能再申請
《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明確,我市任何單位或個人新增、更新小汽車,應當按照規(guī)定取得小汽車指標。市交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原車主將車轉賣,小汽車指標仍保留在原車主手中,原車主需要在6個月內提交更新指標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為放棄更新指標申請資格;二手車買主必須有小汽車指標才能購買并上牌,如果二手車買主沒有指標就不能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即 牌隨人走、不隨車走 。
符合條件夫妻雙方 均可申請搖號或競價
與房屋限購不同,小汽車限購并不是以家庭為單位,符合小汽車增量指標申請條件的個人都可以申請搖號或者競價。
人工窗口尚未開放 其他指標申請暫不受理
目前市民可以通過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網上申報系統(tǒng)申請增量指標和更新指標,人工窗口還未開放,暫時還不能受理其他指標的申請。
市交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因為指標管理機構服務窗口還沒有開放,所以市民可以通過互聯(lián)網提交增量指標和更新指標的申請,其他指標申請暫時無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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