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業(yè)年金個人所得稅申報納稅操作指引(3)
代扣代繳申報年金領取個人所得稅時,需注意的是,在維護納稅人基礎信息和申報時,需將 是否雇員 選項置為 否 。
(1)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系統(tǒng)(客戶端軟件)申報時,進入 年金(領取)收入 菜單,錄入 年金領取收入額、已完稅繳費額、全部繳費額、分攤月份 等信息,按照系統(tǒng)自動計算的應納稅額繳交稅款。
(2)通過深圳地稅電子稅務局進行代扣代繳明細申報時,扣繳義務人應先維護納稅人基礎信息,在 納稅人基礎信息維護模塊 的 備注 欄中注明 年金領取 字樣。然后,將個人領取的年金金額填入 收入額 欄,將允許減計的金額填入 稅前扣除項目其他 欄,將 減除費用 填寫為零。同時,納稅人亦可前往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納稅。
四、年金管理機構的責任與義務
1. 企業(yè)年金方案實施后,受托人應主動協(xié)調相關管理人依法向稅務機關辦理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提供相關資料。
2.賬戶管理人應整理并建立個人年金繳費及對應的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信息,并及時向托管人提供姓名、身份證號、2014年之前繳費金額、全部繳費金額、支付年金金額、領取方式等涉稅信息。
3.托管人應及時根據(jù)受托人指令及賬戶管理人提供的資料,計算并扣繳年金待遇領取時所涉及的應納稅額,并在法定申報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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