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桑達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25)
王秋菊 女,1966年10月出生,碩士學位,高級會計師。歷任深圳市桑達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副經理,深圳桑達電子總公司財務部副部長、部長,深圳桑達電子總公司、深圳桑達電子集團有限公司副總會計師兼財務部部長、財務總監(jiān)兼財務部部長。現任深圳桑達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總會計師、本公司監(jiān)事。
王秋菊女士與本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jiān)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證券代碼:000032 證券簡稱:深桑達A 公告編號:2014 038
深圳市桑達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深圳市桑達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權益分配方案已獲2014年5月30日召開的公司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F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232,864,32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fā)0.3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發(fā)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改、非首發(fā)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證券投資基金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元,權益登記日后根據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a;對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yè),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fā)生地繳納。)。
【a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045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015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p>
二、股權登記日和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2014年7月25日;除權除息日:2014年7月28日
三、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14年7月25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四、權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將于2014年7月28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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