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發(fā)一紙通知家長不得不開通
學校發(fā)一紙通知家長不得不開通
李先生是羅湖東昌小學一位三年級學生的家長,今年6月底,他寫了一份投訴信,列舉了“‘校訊通’十大罪狀”,投訴該小學與校外企業(yè)串通、變相強制學生家長使用“校訊通”服務進行亂收費。投訴信提交到了市、區(qū)相關紀檢部門,最終轉入深圳市市場監(jiān)管局羅湖分局受理。
李先生向南都記者介紹,他已交了兩年的“校訊通”通信費,“一年一次性繳納200元,一周收到學校短信兩三條,多的時候一周四五條”。學校每個學期前給學生家長發(fā)放通知單,通知家長將一年的“校訊通”通信費打入到指定的“校訊通”公司賬戶。李先生說,雖然通知單上標注為“自愿”,但孩子的家庭作業(yè)、在校情況等信息,學校都是通過“校訊通”告知家長,家長被迫“自愿”開通,“使用哪家校訊通、通信費多少,學校早已定好,家長沒有任何選擇的余地”。
“布置作業(yè)的途徑有很多種,不一定要使用‘校訊通’。”李先生認為,布置作業(yè)、告知學生在校情況是學校應盡的義務,如今通過“校訊通”,變相成為學校與企業(yè)勾結獲取利益的途徑。
使用“校訊通”也成為全市中小學乃至幼兒園普遍現象。9月4日,福田某中學對學生家長發(fā)出一份《告家長的一封信》,稱學校決定從9月6日起,啟用全新的“有教校信通”,原來的“校訊通”將于9月30日停用。而這種“有教校信通”具有即時互動、身份管理、學校通知、布置作業(yè)、群組管理、校務監(jiān)督、投票系統和成績管理等功能。除了在電腦上登錄操作外,還能下載手機客戶端,隨時隨地使用該系統收發(fā)消息和圖片,收費為5元/月(原來的校訊通收費10元/月)。面對如此強大的功能,涵蓋學生學習方方面面,有家長表示,只能被動接受,“不開通的話,就意味著與學校完全脫鉤”。
針對校訊通,福田某中學老師向南都記者表示,家長常抱怨每月10元貴了點。而作為老師,在用“校訊通”發(fā)信息時有時也會面臨兩難選擇,比如“你如果事無巨細,發(fā)太多信息給家長,又怕家長覺得是騷擾;但如果發(fā)太少,又怕家長覺得“校訊通”的錢白花了”。這位老師表示,所以有時候老師在使用“校訊通”時也要考慮把握一個度的問題。同時,這位老師認為,向每位家長每月收取10元的信息費偏貴,難怪家長有意見。
信息首發(fā):“校訊通”學校或拿回扣 一年吞家長1.8億